《党的历史》之三十七:党的十二大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铺开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邓小平在开幕词中响亮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崭新命题的提出,回答了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走什么样的道路这一全党和全国人民最为关心的重大问题,它成为指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旗帜。

  大会通过胡耀邦所作的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提出了全面开创新局面的奋斗纲领。大会确定的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大会提出,从1981年到20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即由1980年的7100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2.8万亿元左右,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大会还把农业、能源和交通、教育和科学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大会把20世纪末的奋斗目标由先前的实现四个现代化改为实现小康,从战略指导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急于求成问题。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的一个历史性决策。

  这次大会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在提出经济建设目标的同时,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战略方针。大会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这些任务的提出,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性要求,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也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深化。

  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进一步总结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反映了党的现实生活的新要求。新党章强调,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规定了党员的八条义务,要求党员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新党章还规定入党要在党旗面前宣誓,并且规定了誓词的统一的内容。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由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中央和省一级设顾问委员会作为新老干部交替的过渡性机构,以发挥从第一线退下来的富有经验的老同志对党的事业的参谋作用。新党章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强调党要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除了遵守党纪外,还必须严格遵守政纪国法。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党的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邓小平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

  党的十二大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自这次大会起,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实现了制度化。

  党的十二大以后,农村改革在巩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改革的重点逐步转向城市并全面铺开。

  1982年至1984年,党中央连续发出3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向全国。到1987年,全国98%的农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农业生产摆脱了停滞的困境。这从根本上动摇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1982年,新宪法作出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设立乡政府作为基层政权,普遍成立村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规定。到1984年底,全国基本完成了政社分设,实行了20多年的人民公社制度至此不复存在。这是农村经济和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1985年,党中央下发“一号文件”,决定对粮食、棉花等少数重要农产品实现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合同收购以外的产品可以自由出售,或以协议价格卖给国家;其余多数农副产品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国家不再下达指令性计划。这就基本上改变了实行30多年的统购派购政策,把农村经济纳入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轨道。

  农村改革还带来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浙江萧山万向节厂的鲁冠球,与乡政府签订厂长个人风险承包合同,将这家乡镇企业从小作坊逐步发展为第一个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乡镇企业以令人惊异的速度和规模,改变着中国农村的面貌。到1987年,乡镇企业产值达到4764亿元,第一次超过农业总产值。这是农村经济的一个历史性变化。

  农村的经济改革是党从实际出发,及时总结农民的创新创造,因势利导不断加以推进的成功实践。拥有几亿人口的中国农村,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深刻的社会变革,对于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于其他领域的改革,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农村改革的推动下,城市改革进一步推进。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提出“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这是党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取得的新认识。

  此后,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增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活力,其中的一项措施是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责权和奖惩作出明确规定,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感。到1987年,全国80%的国营企业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有的企业还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尝试。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改革开放后上海第一家试行股份制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11月,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访华,邓小平把一张面值50元的飞乐股票赠送给他。这一颇有象征意义的举动表明,股票和股份制并不为资本主义所专有,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利用。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不同所有制的多种经济成分得到发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和国内劳动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国家的允许和引导下,取得迅速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的形成,开创了发展国民经济、方便人民生活和扩大就业的新局面。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国家对经济的计划管理权限逐步下放,缩小了指令性计划,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和方式得到调整与改进,小商品和计划外商品都由市场调节。价格、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科学技术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改革也提上日程。1985年3月,党中央作出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得到极大激发。1986年3月,四位科学家向党中央提出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发展高技术的建议。邓小平很快作出批示。11月,我国决定实施发展高科技的“863”计划。上万名科学家在不同领域协同合作、联合攻关,很快取得丰硕成果。中国的高技术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83年10月,邓小平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1985年5月,党中央作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教育体制改革激发了地方和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九年义务教育得到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各级各类教育都得到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不断涌现。

  党的十二大以后,对外开放也迈出新步伐。1984年初,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厦门等经济特区并题词,充分肯定特区建设的成就。他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邓小平的南方之行和对经济特区的肯定,使对外开放迎来了新的机遇。

  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198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批准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由此,在全国范围初步形成了从经济特区到沿海开放城市再到沿海经济开放区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点面结合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在沿海地区形成了包括2个直辖市、25个省辖市、67个县、约1.5亿人口的对外开放前沿地带。对外开放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纠正了1978年宪法中的缺点,内容更加完备。新宪法正确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明确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用根本法的形式对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对国家机构设置有许多新规定: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家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等。这些新规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增添了新内容和新特色。

  新宪法的施行,推动法制建设加快步伐。六届、七届全国人大期间,共审议通过法律96部,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定适应现代化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需要的法律;二是制定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法律。1986年,“一五”普法活动在全国展开。此后,每隔五年制定一次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和深入。

  在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方面,党的十二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198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确立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全国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城市中的居民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农村中的村民委员会逐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逐步形成。

  以制定1982年宪法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不仅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健全和完善,同时也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政治保证。

  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客观环境,迫切要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党中央的重视和领导下,20世纪80年代初,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广泛开展起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起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时代楷模。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的蒋筑英,甘做追光路上的“铺路石”,辛勤探索、忘我工作,研制出我国第一台光学传递函数测试装置,成为知识分子的优秀代表。航天工业部771所的罗健夫,淡泊名利、勇于攻关,为我国航天工业作出重大贡献,被誉为“中国式的保尔”。武汉空军部队的朱伯儒,与群众同忧乐、共甘苦,为群众服务,像团炭火燃烧自己,温暖别人,被誉为“80年代新雷锋”。福建省东山县县委书记谷文昌,以“不治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的胆魄,率领东山人民苦战十几载,在沿海建成一道惠及子孙后代的防护林,在老百姓心中竖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英雄楷模的感人事迹,为全国人民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坚决抵制盲目推崇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的错误倾向,必须坚决反对企图背离社会主义道路、脱离党的领导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1983年10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指出,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对于现代西方资产阶级文化,一定要用马克思主义进行分析、鉴别和批判。根据全会精神,全国思想文化领域开展了反对精神污染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

  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强调,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是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为广大人民所坚决反对的。《决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高度,阐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和根本任务,强调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这个《决议》,是党的第一个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指导方针。

  然而,由于一些人包括有些高级领导干部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实质和危害认识不够、反对不力,导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所强调的加强马克思主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内容,没有得到认真贯彻。1986年底,发生了波及不少城市的学潮。1987年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胡耀邦在会上检讨了在重大政治原问题上的失误。会议对胡耀邦进行了严肃的同志式的批评,同时也如实地肯定了他工作中的成绩。会议同意接受他辞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职务的请求,继续保留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的职务。赵紫阳被推选为代理总书记。这次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决定,后经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七中全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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