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历史》之三十八:党的十三大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确立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迫切需要党在深刻分析基本国情、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应遵循什么样的基本路线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作出明确回答。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赵紫阳作题为《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

  大会的突出贡献,是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大会召开前夕,邓小平指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就我们国家来讲,首先是要摆脱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他还明确提出“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党的十三大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大会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成为我们党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为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新的认识出发,大会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起来说,它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实践证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这个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

  党的十三大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制定了“三步走”现代化发展战略。这是根据邓小平关于中国实现现代化步骤的战略构想提出来的。早在1979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既已指出:“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此后,党的十二大确定了分两步走到20世纪末实现小康的战略目标。1987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西班牙工人社会党副总书记、政府副首相格拉时,明确提出“三步走”现代化战略设想。这一战略设想在党的十三大上得到确认。党的十三大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三步走”发展战略对中华民族百年图强的宏伟目标作了积极而稳妥的规划,既体现了党和人民勇于进取的雄伟壮志,又反映了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的科学精神,是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重大成果。

  大会高度评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的伟大意义,指出,60多年来,在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结合的过程中,有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飞跃发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找到了有中国特色革命道路,把革命引向胜利。第二次飞跃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正反两面经验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大会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方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作了归纳和概括,从而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有了更清晰轮廓。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十三届一中全会选举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陈云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乔石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党的十三大以后,邓小平不再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他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关注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继续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按照党的十三大的部署,1988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为重点。这年2 月,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4 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对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改革原则,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得到确认。

  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大。1988年3月,国务院决定适当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新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有140个市、县,包括杭州、南京、沈阳3个省会城市。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体现了党中央加快改革开放的魄力和决心。从此,海南这个祖国美丽的海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进入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历史新阶段。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下,1984年至1988年,我国经济加速发展。五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1%,工业总产值达6万多亿元,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在经济运行中也出现了一系列不稳定、不协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通货膨胀加剧,社会生产和消费总量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等。党和政府力图探索新路子加以解决。1985年初采取了“软着陆”方针,即以较缓和的办法逐步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恢复平衡,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1988年夏季准备进行“价格闯关”,全面推进价格改革,放开价格。8月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准备用五年左右的时间解决价格问题。尽管方案没有正式实施,但消息传开后,引发了人们的高通胀预期和恐慌心理,触发了全国性的挤提储蓄存款和抢购商品的风潮。

  面对这一严峻局面,1988年9月下旬,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决定从加快改革步伐转向其后两年以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为重点,强调价格改革不能孤军突出,改革必须是全面的配套改革。根据这一决定,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社会总需求,加强对物价的调控和管理,整顿经济方面特别是流通领域中的各种混乱现象。

  经过一年左右的治理整顿,过旺的社会需求得到相当程度的控制,但国民经济发展的难关尚未渡过,一些深层次的结构和体制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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