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作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
大会作出了三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决策。
一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大会指出,我国经济能不能加快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现在国内条件具备,国际环境有利,既有挑战,更有机遇,是加快发展的好时机。大会对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发展速度作出调整,把原定的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6%调整为8%至9%,提出到20世纪末,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将迈上一个新台阶,国民生产总值将超过原定比1980年翻两番的要求,人民生活由温饱进人小康。
二是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会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党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目的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
三是提出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全党的任务。大会报告从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祖国统一等九个方面,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作了概括,指出这个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章修正案写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明确提出党的建设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增写了纪律的重要性,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大会选举产生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不再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从党的十二大到十四大,中央顾问委员会协助党中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党、国家和人民建立了历史性功绩,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党的十四届一中全会选举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为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的推动下,中国的改革开放扬起新的风帆。全国上下积极性高涨,经济快速发展。世界的目光也聚焦中国,来华投资热再度兴起。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人新的发展阶段。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党的十四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原有的经济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进行修修补补远远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根本性改革,建立能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但人们对为什么要在“市场经济”前面加“社会主义”四个字,还存在不同认识。对此,江泽民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 所谓‘点睛’, 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也就体现在这里。”这就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与国情相结合,不可能与西方国家的完全一样,不能照搬照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性,又有我国的显著特征,必须处理好发挥市场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关系。
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开放十多年艰辛探索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重大突破,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按照党的十四大的决策,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相应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同时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具体化,制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其基本框架为: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向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整体性推进。
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国务院先后作出一系列部署,加快推进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计划,投资、价格、流通等方面的体制改革步伐。
改革带来了供给能力的提升和物质的丰富。1992年之后,我国全面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和经营。不仅是粮食,市场定价的范围几乎涵盖所有的生活资料。一度遇到挫折的价格改革,波澜不惊地取得了成功。1993年,我国取消粮票,实行了40年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宣告终结,百姓生活曾经离不开的粮票、油票等各种票证进入历史博物馆。
国有企业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也是难点所在。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开始从以往的放权让利、政策调整进人到转换机制、制度创新阶段。从1994年底开始,国家经贸委、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选择1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随后,全国各地先后选定2700多家国有企业参与试点。国务院还选择18个城市进行“优化资本结构”的配套改革试点,采取多种政策,在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分离社会服务功能、分流富余人员等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
上述改革和调整,从实际步骤上加快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步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明显增强,全国呈现出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经济建设迅猛发展的景象。